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2-064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离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主席离职的情况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葛雅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葛雅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葛雅平女士辞职生效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葛雅平女士离任后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了确保公司监事会的顺利运作,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葛雅平女士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会主席、监事职责。
二、补选监事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的顺利运作,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林国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当选,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林国龙先生如获选通过后,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
附件:林国龙先生:1959 年出生,男,汉族,高中学历,会计师,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内蒙古太西煤炭集团西大淮运销站副站长,内蒙古太西煤炭集团财务部副主任、审计部主任,众兴集团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林国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