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32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七天通知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3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浙商银行合肥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七天通知存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开立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机构 账号
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浙商银行合肥分行 361000001012010026788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本次七天通知存款主要内容
1、存款类别:通知存款
2、通知存款种类:7 天
3、产品认购金额:10,000 万元
4、产品期限:计息日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开始,实际执行期限不超过公司
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
5、产品起始日:2021 年 8 月 11 日
6、产品到期日:实际执行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
7、存款利率:2.1%
8、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浙商银行合肥分行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风险控制与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风险揭示
浙商银行合肥分行七天通知存款业务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影响。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浙商银行合肥分行七天通知存款属于保本型产品,风险可控。公司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资金正常周转。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在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人民币 61,300 万元(含本次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