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6-009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99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1,89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98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966,081,2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125,042,764.37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117,964,872.00 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7,077,892.37
元)后的余额为 1,848,116,328.00 元,已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汇入公司设立的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2,868,462.25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815,247,865.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中汇会验[2021]3381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日晟矿业”)、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临时补流专户,分别用于项目实施时的募集资金存放、IPO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的存储及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已与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临时补流专户的各商业银行、国都证券共同签订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2024 年 7 月
11 日、2025 年 8 月 5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账户状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6761537569 募集资金专户 正常使用
霍邱双湖路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10000010120100270418 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注销
合肥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8400100100074245 募集资金专户 正常使用
郴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49010078801000002686 募集资金临时 正常使用
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补流专户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610000010120100270418)为公司 150 万吨/年球团项目的专项存储账户。目前,该专户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为便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公司于 2026 年1 月 29 日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国都证券和保荐代表人。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金日晟矿业、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支行与国都证券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