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26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协议存款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并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31 日和 2021 年 7 月 6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与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以下简称“内
蒙古银行”)签署了《内蒙古银行包头分行协议存款合同》,以闲置募集资金25,800 万元人民币开展协议存款业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存款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约定期限协议存款
2、产品认购金额:25,800 万元
3、产品期限:有效期为一年,自 2021 年 7 月 6 日开始。实际执行期限不超
过公司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
4、产品起始日:2021 年 7 月 6 日
5、产品到期日:实际执行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
6、产品类型:约定期限协议存款
7、预期年化收益率:年利率 3.05%
8、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内蒙古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揭示
内蒙古银行约定期限协议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影响,因此上述预期年化收益率不等于实际收益率。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风险控制与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内蒙古银行约定期限协议存款属于保本型产品,风险可控。公司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资金正常周转。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5,800 万元开展内蒙古银行约定期限协议存款业务外,公司在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署的《内蒙古银行包头分行协议存款合同》。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