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1 证券简称:东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5月2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4,644.53万元。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0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7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007,244,6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6,774,300.00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10,470,3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1年4月20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190号《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6个项目,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万元)
1 紫金东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富竹生态养 53,000.00 53,000.00
殖项目
2 连平东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传统养殖改 22,500.00 19,138.59
高床养殖节能减排增效项目
3 和平东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高床生态养 20,000.00 20,000.00
殖项目
4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致富猪场改 6,400.00 6,400.00
扩建(灯塔种猪场迁改)项目
5 河源市瑞昌饲料有限公司扩产建设项目 2,508.44 2,508.44
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0 80,000.00
合计 184,408.44 181,047.03
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根据上述项目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项目款项;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
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21年5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3,962.75万元;另外,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为681.78万元。
(一)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募集资金 以自筹资金预 拟置换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先投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1 紫金东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53,000.00 10,097.14 10,097.14
富竹生态养殖项目
连平东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2 传统养殖改高床养殖节能减 19,138.59 17,828.05 17,828.05
排增效项目
3 和平东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0 14,069.84 14,069.84
高床生态养殖项目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致富猪场改扩建(灯塔种猪场 6,400.00 167.40 167.40
迁改)项目
5 河源市瑞昌饲料有限公司扩 2,508.44 1,800.32 1,800.32
产建设项目
合计 101,047.03 43,962.75 43,962.75
(二)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及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费用 以自筹资金支付 拟置换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发行费用金额 (万元)
(万元)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15,848.65 106.00 106.00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980.00 403.00 403.00
3 律师费用 1,300.00 100.00 100.00
4 发行法定信息披露费用 471.00 0.00 0.00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7.78 72.78 72.78
合计 19,677.43 681.78 681.78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即使用募集资金44,644.5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3,962.7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81.78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即使用募集资金44,644.5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3,962.7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81.78万元。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现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44,644.5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第440A011068号《关于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1年5月21日的《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5月2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第440A011068号《关于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