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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三九: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6

华润三九: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4—053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30在华润三九医药工业园综合办公
中心 105会议室召开。同时,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315

    代表股份数(股)                                        711,236,05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1.9741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5

    代表股份数(股)                                        623,598,17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3.1055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310


    代表股份数(股)                                        87,637,88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8.8686

    3、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314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代表股份数(股)                                        88,666,42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8.9727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华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 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表决及网络投票

  (二) 表决结果

  1、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部分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09,863,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1,372,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7,29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452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72,4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479%。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09,863,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1,372,4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7,29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452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72,4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479%。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邱华伟先生、白晓松先生、崔兴品先生、于舒天先生、杨旭东先生、周辉女士、梁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邱华伟先生为公司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06,461,6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87%,
选举邱华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3,892,0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6153%。

  (2)选举白晓松先生为公司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02,079,7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26%,
选举白晓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9,510,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9.6734%。

  (3)选举崔兴品先生为公司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03,666,7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57%,
选举崔兴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1,097,0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4631%。

  (4)选举于舒天先生为公司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05,639,1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31%,
选举于舒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3,069,5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6877%。

  (5)选举杨旭东先生为公司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02,502,79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21%,
选举杨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9,933,1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1504%。

  (6)选举周辉女士为公司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06,556,2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20%,
选举周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3,986,6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7220%。


  (7)选举梁征先生为公司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07,136,81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36%,
选举梁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4,567,1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3768%。

  4、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贺震旦先生、李梦涓女士、孙健先生、王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贺震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08,042,07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9%,
选举贺震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5,472,4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3978%。

  (2)选举李梦涓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08,066,77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44%,
选举李梦涓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5,497,1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4256%。

  (3)选举孙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07,851,06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41%,
选举孙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5,281,4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1823%。

  (4)选举王轶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08,042,27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10%,
选举王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5,472,6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3980%。

  5、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陶然先生、唐娜女士、邓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选举陶然先生为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07,998,27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48%,
选举陶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5,428,6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3484%。

  (2)选举唐娜女士为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05,931,3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42%,
选举唐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3,361,7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0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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