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补充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下午3: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4号中国中期大厦
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独立董事薛健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67,646,6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6077%。其中:通过现
16.07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2,173,2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28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12,569,0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4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9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2,173,2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28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2、表决结果:
议案1.00《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632,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6%;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55,2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2%;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8%;弃权0股(其
0.0000%。
议案2.00《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632,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6%;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55,2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2%;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3.00《2018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632,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6%;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55,2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2%;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4.00《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632,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6%;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55,2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2%;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5.00《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632,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6%;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6.00《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632,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55,2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8%。
议案7.00《关于提名陈亦昕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632,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6%;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12,555,2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2%;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8.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631,7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54,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1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李一帆、李肖肖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