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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皇台: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3

*ST皇台: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ST 皇台          公告编号:2023-025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新建路 55 号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董事长赵海峰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1 名,代表股份 61,196,1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94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名,代表股份数 40,295,991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13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98 名,代表股份数 20,900,1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80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共 97 名,代表股份11,130,1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3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0,537,8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43%;反对 649,0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605%;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471,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854%;反对 649,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10%;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6%。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0,537,8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43%;反对 649,0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605%;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471,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854%;反对 649,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10%;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6%。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54,027,8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864%;反对 7,158,9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6984%;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6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961 %;反对 7,158,9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204%;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6%。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54,027,8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864%;反对 7,158,9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6984%;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6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961 %;反对 7,158,9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204%;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6%。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53,663,5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911%;反对 7,523,2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37%;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9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230%;反对 7,523,2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935%;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6%。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甘肃西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其合计持有的 40,295,991 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3,714,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210%;反对 7,175,9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345%;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433%;反对 7,175,9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731%;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6%。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各类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控股股东或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甘肃西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其合计持有的 40,295,991 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3,715,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234%;反对 7,175,4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321%;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478%;反对 7,175,4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686%;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6%。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54,027,8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8.2864%;反对 7,158,9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6984%;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6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961 %;反对 7,158,9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204%;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6%。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54,006,5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516%;反对 7,180,2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332%;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047%;反对 7,180,2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118%;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6%。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54,006,5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516%;反对 7,180,2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332%;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047%;反对 7,180,2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118%;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6%。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赛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安爱明、何钰辉

  3、结论性意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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