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皇台酒业 公告编号:2021-055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司法竞拍受让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达集团”)告知,盛达集团通过司法竞买受让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厚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厚丰”)部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通过司法竞买受让股份的情况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与上海厚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厚丰”)及股东新疆润信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疆润信通”)、吉文娟、王永海存在金融借款纠纷,根据 2021 年 3 月 29 日北京
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四中院”)下发的(2020)京 04 民初 364
号《民事判决书》,以及 2021 年 6 月 8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21)
京民终 604 号《民事裁定书》,上海厚丰质押给中融信托的 25,000,000 股公司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10%)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18 日被北京四中院
均分为十份标的进行司法拍卖。
根据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页面显示的拍卖结果,公司控股股东盛达集团通过司法拍卖竞拍成功 2 份标的,竞买受让公司 5,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2%。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盛达集团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7,126,5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02%,盛达集团能够行使的表决权股份为 40,295,99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71%。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盛达集团承诺,本次受让后 6 个月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其与一致行动人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股份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