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皇台酒业 公告编号:2021-029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冻结银行账户的基本情况
账户余额 被冻结金额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账户状态
(元) (元)
甘肃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620016605010
基本户 资金冻结 6,862.22 6,862.22
台酒业 限公司武威西街支行 50538448
股份有 交通银行甘肃省分行 621060105018
一般户 资金冻结 0.00 0.00
限公司 营业部 010101062
二、进展情况说明
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系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之《民事判决书》([ 2019)甘 01 民初 855、858、861、862、859、860 号]以及《民事判决书》[(2020)甘民终 331、332、383、384、390、291 号],判决公司向股民张辉、董月林、鲁美林、朱敏剑、柏秀英、蔡晓雯赔偿损失合计金额为 6,316.296.76 元(不含受理费等),公司收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通知书》[(2021)甘 01 执
54 号-59 号]执行金额为 5,849,809.76 元,即本次应冻结金额为 5,849,809.76
元,因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余额为 6,862.22 元,实际冻结金额为 6,862.22元。公司尚未收到与上表实际冻结金额对应的法律文书。上述虚假纠纷案件未达
到单独披露标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ST 皇台: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26)、2020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ST 皇台: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55)以及 2020 年 12 月 09 日披露的《*ST 皇
台:恢复上市告知书》(公告编号:2020-086)。
三、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后续的解决措施及风险提示
1. 公司不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共计
6,862.22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1%,该涉诉金额已计提。同时,公司被冻结的帐户非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仍有可用银行账户替代被冻结账户;上市公司业务经营均由控股子公司(见下表)承担,银行账户冻结事宜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管理和生产经营均未造成实质性影响。
序号 控股子公司名称 主营
1 甘肃皇台酒业酿造有限公司 白酒、葡萄酒的生产及销售
2 甘肃唐之彩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葡萄酒生产及销售,葡萄种植
3 甘肃日新皇台酒销售有限公司 酒类的批发零售
4 甘肃陇盛皇台酒业有限公司 酒类的批发零售
5 甘肃凉州葡萄酒有限公司 酒类的批发零售
6 甘肃皇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及销售
2. 目前公司已安排相关人员尽快就上述冻结事项与银行、法院及有关方做
进一步核实和沟通,公司将积极解决上述银行账户冻结事宜,尽快消除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4.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