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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3

诚志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原审计机构大华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十年,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审计工作需要和公司自身情况,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拟聘用对象,根据招标结果,公司拟聘用大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所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
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信所从业人员总数
4027 人,其中合伙人 166 人,注册会计师 948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
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7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国平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执业资质。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2023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8-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1-2023 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2-2023 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赣
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签署上市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任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涂卫兵、梁华

    涂卫兵,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2022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2017-2021 年度审计报告、2020-2022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1 年度审计报告,2022-2023 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签署上市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梁华,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2023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18-2022 年签署的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7-2021 年度审计报告、2017-2020 年签署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唐人通信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2019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赖华林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股份有限公司、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亦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主要系大信所根据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等,按照公司邀请招标的报价确定。

    公司拟就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向大信所支付审
计费用合计 188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38 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50 万元。2022 年度支付大华所审计费共计 21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费用 1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华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14 年,2022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所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对大华所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大华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已超过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需变更审计机构。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审计工作需要和公司自身情况,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拟聘用对象,根据招标结果,公司拟聘用大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大信所和大华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大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大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大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阅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并聘请大信所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规,变更原因恰当。大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聘任大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大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质量,本次变更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大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
八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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