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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30

诚志股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29 日下午 15: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9:15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 B 座 17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总股份的 52.13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48,568,22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1.76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4,629,64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69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4,629,64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36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4,629,64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3695%。

  3、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选举龙大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52,835,9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 以上。

  1.02.选举徐志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53,214,9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 以上。

  1.03.选举韦俊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52,848,5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 以上。

  1.04. 选举 李瑞 先生为 公司 第八 届 董事会 非独 立董 事 ,同意 股份
数:652,848,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 以上。


  1.01.选举龙大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267,7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2 以上。

  1.02.选举徐志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646,7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2 以上。

  1.03.选举韦俊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280,3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2 以上。

  1.04. 选举 李瑞 先生为 公司 第八 届 董事会 非独 立董 事 ,同意 股份
数:4,280,3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2 以上。

  表决结果:龙大伟先生、徐志宾先生、韦俊民先生、李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 选举 王欣 新先生 为公 司第 八 届董事 会独 立董 事 ,同意 股份
数:652,848,5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 以上。

  2.02. 选举 王建 业先生 为公 司第 八 届董事 会独 立董 事 ,同意 股份
数:653,143,8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 以上。

  2.03. 选举 郭亚 雄先生 为公 司第 八 届董事 会独 立董 事 ,同意 股份
数:652,848,5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 以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 选举 王欣 新先生 为公 司第 八 届董事 会独 立董 事 ,同意 股份
数:4,280,3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2 以上。

  2.02. 选举 王建 业先生 为公 司第 八 届董事 会独 立董 事 ,同意 股份
数:4,575,6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2 以上。

  2.03. 选举 郭亚 雄先生 为公 司第 八 届董事 会独 立董 事 ,同意 股份
数:4,280,3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2 以上。

  表决结果:王欣新先生、王建业先生、郭亚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 选举朱玉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653,020,3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 以上。

  3.02.选举刘珊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652,870,2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 以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 选举朱玉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4,452,1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2 以上。

  3.02.选举刘珊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4,302,0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2 以上。

  表决结果:朱玉杰先生、刘珊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监事朱玉杰先生、刘珊女士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顾思海先生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议案 4.00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2,959,1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5%;反对
23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90,9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8441%;反对
23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5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5.00 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2,959,1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5%;反对
23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90,9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8441%;反对
23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5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扬、刘伟东

  3、结论意见: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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