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7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宁夏诚志万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宁夏诚志万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将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宁夏诚志万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万胜”)100%的股权。本次交易详细情况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告编号2017-140。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受公司委托,对宁夏万胜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已于近日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并取得《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根据评估备案结果,公司此次转让宁夏万胜100%股权的对应评估价值为1,533.95万元。
2018年10月17日,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正式挂牌公告,公开转让宁夏万胜100%股权,转让底价为2000万元。
二、评估报告备案情况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18]第1090号《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宁夏诚志万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情况如下:
1.评估对象:宁夏诚志万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2.评估范围:宁夏诚志万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3.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4.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
5.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6.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宁夏诚志万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在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充分实现的条件下,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宁夏诚志万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账面值为15,826.53万元,负债总计账面值为19,180.08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3,353.55万元;资产总计评估值为20,714.03万元,评估增值4,887.50万元,增值率30.88%;负债总计评估值为19,180.08万元,无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533.95万元,评估增值4,887.50万元,增值率145.74%。
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宁夏诚志万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138.83 2,149.30 10.47 0.49
2 非流动资产 13,687.69 18,564.73 4,877.04 35.63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5 长期应收款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 - -
7 投资性房地产 - - -
8 固定资产 13,649.51 18,526.55 4,877.04 35.73
9 在建工程 - - -
10 工程物资 - -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13 油气资产 - - -
14 无形资产 - - -
15 开发支出 - - -
16 商誉 - - -
17 长期待摊费用 38.18 38.18 -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20 资产总计 15,826.53 20,714.03 4,887.50 30.88
21 流动负债 19,021.71 19,021.71 - -
22 非流动负债 158.37 158.37 - -
23 负债合计 19,180.08 19,180.08 - -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353.55 1,533.95 4,887.50 145.74
评估结论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
基础法结论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4,887.50万元,增值率为145.74%。主要原因为:
1.房屋建(构)筑物
(1)纳入评估范围建筑物资产于2014年评估净值入账,账面价值无法反应其建设期工程造价。
(2)纳入评估范围部分资产建成时间较久,随着定额更新、各项取费变更,材料单价的提高,对评估增值有较大影响。
(3)依据财税[2016]106号文件规定,计算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为不含税价值。
2.设备类资产
(1)机器设备评估净值增值原因主要是由于由于企业会计折旧方法与评估存在差异,评估根据设备种类区分经济使用年限。
(2)车辆评估增值的原因是:净值减值的原因主要由于企业会计计提折旧方式与评估存在差异,评估会根据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使用状态等因素综合计算车辆成新率。
(3)电子设备:原值减值原因一是由于该行业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市场竞争剧烈,设备价格大幅度下降;二是依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本次电子设备评估重置价均为不含税价。净值增值主要由于企业会计计提折旧方法与评估存在差异,评估根据设备种类区分计算成新率。
(4)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购进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有关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设备类资产为不含税价值。
委估土地取得于1997-2005年之间,后经地块合并及手续变更。土地所有地区开发建设环境逐渐完善,导致地价上涨。
三、公开挂牌转让情况
2018年10月17日,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正式挂牌公告,公开转让宁夏万胜100%股权。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为2000万元,采用一次性付款的交易方式。
2.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的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3.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本次交易方式为公开挂牌,存在信息披露期满无法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风险,且最终交易对方、成交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2、评估报告
3、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