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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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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7-53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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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  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14,386,075 股
2、发行价格:15.80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807,299,985.0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780,204,985.00 元
二、  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14,386,075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17 年 12 月 8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不除
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6 家投资者认购的 114,386,075 股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自 2017 年 12 月 8 日起计算,此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
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五、2016 年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中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 0.2579 元,按本
次发行后的股本总额进行测算,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 0.228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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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  释义
发行人、华工科技、公司、上市公司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其他机构投资者及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
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000万股A
股股票的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大会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  人民币元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为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
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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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文)
HUAGONG TECH COMPANY LIMITED(英文)
二、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
办公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
三、注册资本:891,116,632 元(发行前)
1,005,502,707 元(发行后)
四、法定代表人:马新强
五、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六、经营范围:激光器、激光加工设备及成套设备、激光医疗设备、激光
全息综合防伪标识、激光全息综合防伪烫印箔、激光全息综合防伪包装材料、
激光全息图片制品、全息标牌、全息模压、电成型技术、电子元器件、光器件
与光通信模块、光学元器件、计算机软件与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及产品的开
发、研制、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物医药制品的开发、研制、技术咨
询;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家用电器的销售及维修;经营生产、科
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七、股票简称及代码:华工科技  000988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八、董事会秘书和联系方式:
刘含树,电话:027 -87180126 ,传真号:027 -87180167 ,电子信箱:
0988@hgtech.com.cn。
九、互联网网址:http://www.hgtech.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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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1、2016 年 3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利润
分配方案》。
3、2016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16 年 8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16 年 11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部分用地事宜的议案》。
6、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利润
分配方案》。
7、2017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有效期延长至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为止。
8、2017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6 年 6 月 17 日,公司收到了教育部财务司《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同
意华工科 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函 > 的通知》(教财司函
[2016]368 号),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同意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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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票的函》(财教函[2016]45 号)。
2、2016 年 12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3、2017 年 9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0 号)核准了本次发行。
(三)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过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即 2016 年 3 月 3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15.86 元/股。自定价基准日后,2016 年 6 月 14
日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91,116,6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
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发行价格
相应调整为不低于 15.83 元/股。2017 年 5 月 10 日,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以公司 2016 年年末总股本 891,116,6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 15.80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在不低于 15.80 元/股的条件下
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在申报期结束后,公司与申万宏源根据申购人的有效报价,按照 《华工科技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规定
的程序,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规则,确定最后的发行价格为
15.80 元/股,最终发行对象为 6 家投资者。
本次发行价格 15.80 元/股等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底价,相当于发行询价截
止日(2017 年 10 月 27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17.32 元/股的 91.22%,相当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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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截止日(2017 年 10 月 27 日)收盘价 17.50 元/股的 90.29%。
三、本次发行过程
(一)发行时间安排
交易日  发行安排
2017 年 10 月 24 日
(T-3日)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向证监会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
方案。
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
购报价单》。
2017 年 10 月 25 日
(T-2 日)
接受投资者咨询。
2017 年 10 月 26 日
(T-1 日)
接受投资者咨询。
2017 年 10 月 27 日
(T 日)
投资者缴纳认购保证金,接受投资者报价(09:00-12:00)。 
2017 年 11 月 3 日
(T+5 日)
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追加认
购)》及《申购报价单(追加)》。
2017 年 11 月 6 日
(T+6 日)
接受投资者咨询。
2017 年 11 月 7 日
(T+7 日)
接受投资者咨询。
2017 年 11 月 8 日
(T+8 日)
投资者缴纳追加认购保证金,接受投资者追加认购(09:00-17:00)。
2017 年 11 月 9 日
(T+9 日)
根据认购情况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配售对象及其获配股份。
2017 年 11 月 10 日
(T+10 日)
将初步发行情况向证监会报备。
2017 年 11 月 13 日
(T+11 日)
向获配投资者发出《缴款通知书》;
退还未获得配售者的认购保证金。
2017 年 11 月 14 日
(T+12 日)
获配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缴款。
2017 年 11 月 15 日
(T+13 日)
获配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缴款截止日(17:00 截止)。
2017 年 11 月 16 日
(T+14 日)
主承销商验资。
2017 年 11 月 17 日
(T+15 日)
认购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
以上日期均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其中 T -2 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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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送认购邀请书情况
2017 年 10 月 24 日,发行人与申万宏源共同确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邀
请书的发送对象名单,并向 172 家机构及个人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其中,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2 家、证券公司 10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5 家、前 20 大股
东(不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 2017 年 10 月 13 日收盘后股东名册为准,其中有 6 名股东与其他类
型投资者重复),其他对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131 家(其中 10 家投资者与前述投资者重复)。通过邮件回复或电话确认,172
家机构及个人全部收到了认购邀请书。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控制的关联人,也不会引入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公司控股或实际
控制权的发行对象。
(三)询价对象认购情况
2017 年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