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9-20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工科技”、“公司”)于2009 年6 月24 日以
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2009 年6 月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收到表决票9 票,实际收到表决
票9 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董事审议并通讯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华工创投、华工激光、海
恒化诚、湖北华工高理股份、出售科技园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新强、
张新访、童俊、王中、刘大桥和陈海兵对上述关联交易回避表决,3 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
事)表决全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该议案,公司将收购科技园公司所持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华工创
投”)6.57%的股权、收购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产业集团”)所持有的武汉
华工激光工程有限公司5.72%的股权、武汉海恒化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5%的股权和湖北
华工高理电子有限公司8.11%的股权,收购价格分别为912 万元、1200 万元、280 万元、
470 万元;此外,公司将出售所持有的武汉华工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科技园公司”)
36.39%的股权给产业集团,出售价格为3650 万元。上述股权收购及出售资产扣除抵消部分
后,公司将有现金流入788 万元。上述股权收购及出售事项完成后,将更有利于公司集中
优势资源,发展主业。
此议案内容详见《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华工创投、华工激光、海恒化
诚、湖北华工高理股份、出售科技园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公告2》。
公司独立董事张志宏、杨宗凯和彭海潮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进行上述资产出售及收购暨关联交易行为,有关协议条款公平、合理,定价方法
和交易价格对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独立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进一步减少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本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履行相关协议下的交易。
华工科技董事会就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议案表决符合境内外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
二、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三条的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原条款:“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激光器,激光加工设备及成套设备,激光医
疗设备,激光全息综合防伪标识,激光全息综合防伪烫印箔,激光全息综合防伪包装材料,
激光全息图片制品,全息标牌,全息模压,电成型技术,电子电器,电子元器件,光器件
与光通信模块,光学元器件,计算机软件与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及产品、材料的开发、研
制、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物医药制品的开发,研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
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家用电器的销售及维修服务;经营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
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业务。”
现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激光器,激光加工设备及成套设备,激光
全息综合防伪标识,激光全息综合防伪烫印箔,激光全息综合防伪包装材料,激光全息图
片制品,全息标牌,全息模压,电成型技术,电子电器,电子元器件,光器件与光通信模
块,光学元器件,计算机软件与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及产品、材料的开发、研制、销售,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物医药制品的开发,研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产产品及相
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家用电器的销售及维修服务;经营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
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三、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 年第2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此内容详见《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 年第2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