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3-077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竞拍广州资产不良资产包的公告
(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华鸿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鸿科技”)在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公开竞拍形式竞拍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转让的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6 户债权项目(以下简称“广州国投 6 户包”),相关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竞拍广州资产不良资产包的概述
(一)2023 年 9 月 21 日,广州资产在交易中心以公开竞拍
形式挂牌转让广州国投 6 户包,项目不设置挂牌价格,设保留底价。项目挂牌内容详见 https://www.gdfae.com。
挂牌信息显示,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广州国投 6 户包
债权本息总额合计人民币 112,283.91 万元。标的资产项下部分债权设有抵押物,抵押物为广州地区办公物业。标的资产挂牌开始
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1 日,挂牌结束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
12:00,共计 7 个自然日。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交易中心组织网络竞价。通过网络竞价产生最高报价方,且最高报价不低于挂牌保留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若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低于挂牌保留价,则不成交,挂牌结束。如竞价中标,受让方需要与广州资产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并一次性支付价款。
(二)根据资格自查、风险判断及资产评估,华鸿科技确认符合意向受让方条件,已于本次不良资产包挂牌公告期内完成竞
拍报名。2023 年 9 月 27 日 12:00,不良资产包挂牌公告期届
满;交易中心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组织包括华鸿科技在内的符合
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网络竞价。根据竞价结果,华鸿科技以30,110.0515 万元的出价成为本次竞价最高有效报价方,且报价不低于挂牌保留价,华鸿科技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同日,华鸿科技与广州资产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后续将根据协议推进价款支付及债权转移等事项。
(三)华鸿科技是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华鸿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华鸿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 年 3 月 22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毅
注册资本:200 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 110 号 501 房自编之二室
(仅限办公)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间接持有华鸿科技 100%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华鸿科技是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华鸿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鸿科技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总资产 7,719 万元,净资产-9,375 万元;2022 年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6,508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华鸿科技
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 7,744 万元,净资产-9,488
万元;2023 年 1-6 月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34 万元。
经查询,华鸿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广州资产拟转让的广州国投 6 户包包括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不良资产债权。截至处置基准日2019 年11 月30 日,债权总额合计人民币112,283.91 万元,其中本金37,450.19 万元,利息 74,833.71 万元。标的资产项下部分债权设有抵押物,抵押物为广州地区办公物业。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广州资产通过自主逐户尽调、逐户定价,聘请广东腾业资产评估及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广州资产结合自主尽调及定价结果、第三方资产评估报告等,同时考虑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偿债能力等因素,确定本次处置价格。本次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竞价结果,华鸿科技已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续其将与广州资产签署《债权转让合同》。
《债权转让合同》根据平等、自愿、互利原则,由转让方广州资产(甲方)和受让方(乙方)签署,主要条款如下:
(一)价款及价款支付
乙方确认将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成交价款及其他款项,乙方应于处置平台竞价成交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成交价款。本协议签署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90,330,154.50 元,乙方已经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可相应抵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标的债权成交价款。
(二)标的债权及风险转移
双方确认,乙方支付完毕全部成交价款、资金占用费、违约金、损失赔偿、代垫费用等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之日,标的债权及相应从权利从甲方转移至乙方。
本协议签订后,标的债权的风险自处置基准日次日起转移给乙方,乙方应独立承担标的债权于处置基准日后发生的或可能发
生的任何已知或未知的损失、损害、风险或责任。
(三)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自逾期之日起,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1、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就应付未付成交价款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至应付未付成交价款付清之日止;但甲方仍保留随时解除协议的权利,该解除权不因乙方已付款项占成交价款的比例多少而受到影响。
2、解除本协议,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已支付的转让价款,若乙方出现其他违约情形,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成交价款的 30%,如该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已经接收的相关资料,相应债权转回甲方的事宜无需征得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另行处置本协议项下标的债权。如甲方再行处置本合同协议项下债权的,乙方应支付再行处置产生的费用;如再行处置成交金额低于本合同协议项下约定成交价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该部分差价。
六、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广州资产是广东省第二家具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重组重整及投资等。
本次广州国投 6 户包处置为广州资产对存量不良债权的处
置,符合广州资产主业发展需要。本次以公开竞拍形式挂牌项目是广州资产在主业范围内进行不良资产出售的惯常方式,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方通过公开参与竞价的方式购得该资产,不存在利益倾斜或利益输送,公司和广州资产不因本次交易对越秀集团或华鸿科技产生业务依赖。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华鸿科技竞拍广州资产不良资产包事项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