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3-045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期权简称:越资 JLC1
(二)期权代码:037356
(三)授予日:2023 年 5 月 24 日
(四)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 年 6 月 7 日
(五)授予数量:4,888.34 万股
(六)授予人数:76 人
(七)行权价格:6.21 元/股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已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相关意见。
2023 年 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 月 19 日,本次拟授予的人员
名单在公司内部张贴公示。截至公示期结束,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企业、个人针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资格等相关信息
存在异议的反馈;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2023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权激
励计划获得广州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
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
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及授予份额的议案》《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越资 JLC1
(二)期权代码:037356
(三)授予日:2023 年 5 月 24 日
(四)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 年 6 月 7 日
(五)行权价格:6.21 元/股
(六)授予数量:4,888.34 万股
(七)授予人数:本次激励授予股票期权人员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人才和管理骨干,合计 76 人,约占 2022 年末在职员工总数的 6.33%。
(八)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九)经登记的授予人员名单及分配比例:
姓名 职务 授予股数 占本次授予总量的比
(万股) 例
王恕慧 董事长 271.97 5.56%
杨晓民 副董事长、总经理 205.96 4.21%
陈同合 纪委书记 178.39 3.65%
吴勇高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78.39 3.65%
李文卫 副总经理 162.10 3.32%
总部及下属公司其他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
人员(71 人) 3,891.54 79.61%
合计 4,888.34 100.00%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十)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除非按本计划内相关规定提前终止,本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则各期期权可根据下述
行权期及时间安排分批生效,即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期及时
间安排行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
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可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票期权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3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票期权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3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票期权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3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
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
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将自动失效并由公司注
销。
(十一)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行权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对每个行权期内股票期权行权设置业绩条件,所有业
绩考核指标均达到当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方可行权,其中归母
扣非加权 ROE 需满足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1 个百分点”;营业
总收入增长率需满足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
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根据公司整体业绩规划,仅当四个业绩指标同时满足行权业
绩考核目标时,授予的股票期权方可按照事先确定的行权比例在
对应行权期内行权。
本计划各行权期公司层面行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 公司层面行权业绩考核目标
1. 2023 年净资产收益率≥8.5%,且≥“同行业平均水平+1 个百
分点”;
第一个行权期 2. 2023 年营业总收入较 2021 年增长率≥9%,且≥同行业平均
水平;
3. 2023 年风险调整资本回报率 RAROC≥24%;
4. 2023 年金融科技投入额较 2021 年增长率≥9%。
1. 2024 年净资产收益率≥8.75%,且≥“同行业平均水平+1 个百
分点”;
第二个行权期 2. 2024 年营业总收入较 2021 年增长率≥18%,且≥同行业平均
水平;
3. 2024 年风险调整资本回报率 RAROC≥24%;
4. 2024 年金融科技投入额较 2021 年增长率≥18%。
1. 2025 年净资产收益率≥9.05%,且≥“同行业平均水平+1 个百
分点”;
第三个行权期 2. 2025 年营业总收入较 2021 年增长率≥24%,且≥同行业平均
水平;
3. 2025 年风险调整资本回报率 RAROC≥24%;
4. 2025 年金融科技投入额较 2021 年增长率≥24%。
注:
1. “净资产收益率”是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 “金融科技投入额”计算口径为:金融科技投入额=自主科技建设投入+分摊共性费用+科
技人员投入,计算包括合并范围内下属企业,为避免重复计算,剔除广州越秀金融科
技有限公司。
3. 如该年度出现重大重组等情况,可由董事会决议使用剔除其影响后的财务指标用作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考核。
4. 公司属于申银万国行业分类下的“多元金融”,上述“行业平均值”的样本为申银万国“多
元金融”分类下全部符合条件的境内 A 股上市公司。
2、同行业的选取
为了确保股票期权计划中业绩指标的同行业可比性,根据监
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本计划拟选取申银万国行业分类“非银金融-多元金融”作为对标行业,该行业分类下全部符合条件的境内 A股上市公司作为行业样本,确定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相关机构调整本公司行业分类或调整同行业成分股的,公司各年考核时应当采用届时最近一次更新的行业分类数据。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若行业分类内企业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极值或异常值样本,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剔除。以 2021 年为例,剔除的企业范围如下:
(1)ST 及*ST 的样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