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95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现将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越秀租赁符合发行中期票据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发行中期票据的主体资格和条件,对越秀租赁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越秀租赁符合发行中期票据的规定,具备发行中期票据的条件和资格。此外经查,越秀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发行方案
越秀租赁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如下:
(一)注册及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
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越秀租赁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的金额为准。
(二)发行方式
根据越秀租赁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三)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可以是
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四)发行利率
固定利率,根据信用评级及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情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五)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越秀租赁在金融机构的借款、补充越秀租赁营运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用途。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以相关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同意授权越秀租赁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二)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三)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但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重新审议的事项除外;
(五)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次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直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四、审批程序
越秀租赁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越秀租赁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在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具体发行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