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24034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药业分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交易内容:
(1)公司拟在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药业分公司机器设备资产,转让价格不低于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最终交易对手和交易价格将根据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市场化产生和确
定。
(2)公司拟以评估价值为基础,对药业分公司外围道路及绿化用地按货币化补偿方式交由政府进行有偿收储。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3.本次通过公开挂牌方式的拟转让资产,挂牌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目前尚未确定,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
并已经履行评估结果备案程序,已经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交易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工作进度,及时披露交易进展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盘活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量资产,有效提升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对部分资产进行如下处置:
1、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将药业分公司部分资产进行对外转让,挂牌底价不低于评估值 1,183.51 万元,暂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按货币化补偿方式,将药业分公司外围道路及绿化用地交由政府进行有偿收储,价格不低于评估值 383.38 万元。
本次转让尚未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二)董事会审议决策情况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药业分公司机器设备资产挂牌交易和外围绿化带收储的议案》。会议同意由公司对药业分公司部分资产进行以挂牌交易方式对外转让,挂牌底价不低于评估值 1,183.51 万元;对药业分公司外围道路及绿化用地按货币化补偿方式交由政府有偿收储,价格不低于评估值 383.38 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以上资产处置的相关事宜。
(三)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挂牌转让部分资产事项尚需履行有关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程序;土地收储事项将按照相关部门法规程序执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受让方暂不确定,
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此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药业分公司机器设备资产挂牌交易
本次交易为公开市场挂牌交易,交易对方目前尚不确定,最终以挂牌完成后产权交易所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准。
(二)药业分公司外围道路及绿化用地收储
本次土地收储的交易对方尚未确定,待交易对方确定并签订土地收回协议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药业分公司机器设备资产
1、标的概况
公司药业分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1 月,位于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主要从事中西药制剂、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生产和销售。药业
分公司自 2016 年 1 月 1 日停止药品的生产和销售至今。公司先后就
拟转药业分公司存货、设备、土地及其附着物、无形资产及开发支出资产等事宜发布了《关于签署资产转让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3)《资产转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5018)资产转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5031)《关于药业分公司资产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4)《资产转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5)《资产转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29)《资产转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8),截止 2017 年 12 月 12 日挂牌期结束,无意向购买方摘牌。
本次拟转让的机器设备资产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建设路,为公司自有,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
涉及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2、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本次拟转让的药业分公司机器设备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已经履行备案程序。该资产账面价值为 1,972.46 万元,评估值为1,183.51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拟转让资产 评估值 孰高值 上市公司 占比
资产总额 1,972.46 1,183.51 1,972.46 70,193.67 2.81%
资产净额 1,972.46 1,183.51 1,972.46 58,605.69 3.37%
营业收入 200,020.49 0%
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药业分公司外围道路及绿化用地收储
1、标的概况
本次拟收储的土地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建设路以北,建设新街以东,科技路以南,黑龙江汇丰乳品有限公司以西区域之间,面积
16454.10 ㎡,土地登记证书编号:黑 2018 大庆市不动产权第 0104877号、宗地代码 230603010035GB00011。
本次拟收储土地界址准确、权属明晰,与周边单位或个人无任何土地权属纠纷。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方权利,资产权属不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本次拟收储的药业分公司外围道路及绿化用地进行了评估,评
估结果已经履行备案程序。该资产账面价值为 28.97 万元,评估价值为 383.38 万元。
四、交易协议情况
(一)药业分公司机器设备资产
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市场挂牌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合同或协议将根据公开市场挂牌交易情况及结果另行签署。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转让尚未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药业分公司外围道路及绿化用地收储
本次土地收储的交易对方尚未确定,待交易对方确定并签订土地收储协议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安排
(一)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资金。
(二)本次资产转让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本次资产转让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交易结果为准,以本次评估结果为基础,挂牌交易成功后,预计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利润。
2、公司此次将药业分公司部分资产挂牌出售有利于调整公司资产结构,有利于强化公司现有主营经营业务,提高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和增强长期的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转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转让资产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有利于公司优化经营结构,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改善公司业绩,进一步提高和优化公司资产质量。对公司的持续经营没有不良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3、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涉及的药业分公司相关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众华评报字【2024】第 053 号);
4、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涉及的药业分公司相关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众华评报字【2024】第 055 号);
5、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涉及的药业分公司相关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说明》(众华评报字【2024】第 055 号)。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