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23007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8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北街8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施铁权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86,540,9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9,639,500 股的 66.755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2,320,6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9,639,500 股的 63.49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4,22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9,639,500股的3.255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4,220,3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9,639,500 股的 3.25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129,639,500 股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4,22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129,639,500股的3.2554%。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86,5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70%;反对票 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08%;弃权票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4,200,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5285%;反对票 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4265%;弃权票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45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陈树相先生、窦岩先生、王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选举情况如下:
2.01 选举陈树相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选举情况:同意票 86,539,0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7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票 4,218,401 股。
选举结果:通过。
2.02 选举窦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选举情况:同意票 86,539,0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7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票 4,218,401 股。
选举结果:通过。
2.03 选举王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选举情况:同意票 86,539,0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 99.977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票 4,218,401 股。
选举结果:通过。
议案3.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结果如下:
总选举情况:同意票 86,539,0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7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票 4,218,401 股。
选举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祁艳、阚迪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黑龙江省司洋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