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拟对《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
中设董事长1人,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 其中设董事长1人,董事6人,独立董事4人。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