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3-036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由监事黄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
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陈凯先生、孟君先生因工作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由苏新强先生、赵彦浩先生担任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将对监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选举表决。
2、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告2023-037)
3、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公司委托贷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告 2023-038)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公司委托贷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公司委托贷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7 月 5 日
附件:
苏新强先生,汉族,出生于 1968 年,大学学历,律师、经济师、政工师,中共党员。历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党委委员、副董事长。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风险防控部部长。
苏新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苏新强先生担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风险防控部部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彦浩先生,汉族,出生于 1982 年,大学学历,政工师,中共党员。历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二级专家。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
赵彦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赵彦浩先生担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上述人员均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