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 中绒 公告编号:2020-77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银绒业”)于2020年10月21日披露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股东涉诉事项进展暨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2020-76号公告),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于2020年8月20日作出《执行裁定书》[(2020)粤0304执85号],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绒集团”)持有的4000 万股*ST中绒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接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通知书[(2020)粤0304执85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绒集团担保物权纠纷一案,福田法院将于2020年11月26日10时至2020年11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中绒集团持有的中银绒业(证券简称:*ST中绒,证券代码:00098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4000万股股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55/04],展示价格:1.19元(2020年10月13日收盘价)乘4000万股,起拍价:拍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股票总数(4000万股)乘以70%,保证:4,760,000元,增价幅度:230,000元及其倍数。福田法院将于2020年10月27日在上述网站发布拍卖公告。
一、 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中绒集团持有中银绒业481,496,444股股份,占中银绒业总股本的11.2978%。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及减持方式:申请执行人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绒集团担保物权纠纷一案,福田法院将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中绒集团持有的中银绒业4000万股股票。
2、减持股份来源:首发及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
3、减持数量及比例:40,000,000股,占中银绒业总股本的0.9386%。
4、减持期间:福田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的计划拍卖时间2020年11月26日10时至2020年11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5、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以法院实际拍卖成交价格为准。
6、本次拟减持事项为被动减持,将按照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0)粤0304执85号]和《执行通知书》的规定进行。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公告披露日,中绒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481,496,4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978%(含本次将被动减持的 40,000,000 股,占中银绒业总股本的0.9386%),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绒集团累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81,49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977%,占中绒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99.9999%;中绒集团所持公司股份 481,496,444 股全部被司法冻结,其所持股份已被 13 次轮候冻结。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被司法拍卖、变卖股份的后续处理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已提醒中绒集团及相关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通知书[(2020)粤 0304 执 85 号]。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