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 中绒 公告编号:2019-108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7 月 9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银川中院”)作出(2018)宁 01 破申 29 号《民事裁定书》及(2019)宁 01 破 6-1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上海雍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绒业”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决定书》指定由银川市人民政府推荐的有关部门、机构人员组成清算组担任中银绒业管理人。(详见中银绒业
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发布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
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9)。
经银川中院同意,中银绒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召开,审议表决《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现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二、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有权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可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用户名账号和密码于会
议当日即 2019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 时登录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
信息网 ”(网址:http://pccz.court.gov.cn),查看并下载包括《重整计划(草案)》在内的会议相关文档、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债权
人参加会议及投票表决具体的注意事项,详见 2019 年 10 月 29 日在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三、会议主要议题
1、债权人核查《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表(二)》;
2、债权人分组表决《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四、风险提示
管理人特别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通过或未能获得法院的裁定批准,则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管理人提醒债权人理性分析、慎重表决。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