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4-096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因目前公司股价超出回购价格导致无法回购,山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具体调整包括: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6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35 元/股。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 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在指定媒体上对外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
方案》(公告编号:2024-043)、《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具体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6 个月内转让完毕,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政策实行。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3、回购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的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即,2024 年 7 月 25 日-2025 年 1 月 24 日)。
4、回购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60 元/股(含),
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
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5、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
股份 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回购进展公告。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因目前公司股价超出回购价格导致无法回购,公司拟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公司基于对企业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确保本
次股份回购事项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6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35 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价格未超过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的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6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3.35 元/股(含)进行测
算,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7,910.45 万股,约占本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79%。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3.35 元/股(含)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9,850.75 万股,约占本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2.9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制度规范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是为了促进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继续实施,但并不构成对公司股票价格的承诺或保证,敬请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决议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