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8-086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27,989,8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3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a;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00000元;持股1个
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6月1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
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前限
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2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
2 01*****810 熊基凯
3 01*****064 鲁国华
4 00*****073 蒋伟平
5 01*****407 孔永林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8日至登记日:2018
年6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事项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11室
3、咨询联系人:陆学佳、赵姝
4、咨询电话:0574-87037581、0574-87653687
5、传真电话:0574-8765368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