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1—179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因执行《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将使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或“公司”)控股股东由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牛集团”)变更为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深商”),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建仁、徐美儿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
2021 年 6 月 9 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裁定受理对众
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
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2021 年 6 月 29 日,金华中院指
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1 年 9 月 28 日,在金华中院和永康法院的监督和见证下,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
会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了现场评审。2021 年 9 月 30 日,根据评审投票结果最终确定
由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深商”)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当日,公司及管理人与江苏深商签署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 月9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
2021年11月 9日上午9 时,公司及八家子公司债权人会议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
同日下午,公司出资人组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资人组会
议表决通过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 11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56)。
公司及下属八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2)、《公司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4)。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 07 破 13 号《民事裁
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 12 月 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5)。
2021 年 11 月 26 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指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永康市人民法院提交了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申请。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制造”)管理人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江南制造重整计划的申请。2021 年12 月 1 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收到了永康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永康法院分别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程序。江南制造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表决通过,有待长沙中院裁定批准,能否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 12 月 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6)。
公司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027,671,288 股增至 5,069,178,220 股,股份性质为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再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中介机构已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2 月 14 日。股份到达众泰汽车管理人账户的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14 日。本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份的股份上市日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具体内容详见 12 月 9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1)、《公司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172 )。根据重整计划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众泰汽车现有总股本
2,027,671,288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1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
3,041,506,932 股。转增完成后,众泰汽车的总股本由 2,027,671,288 股增至5,069,178,220 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理。其中:1,013,835,644 股分配给众泰汽车及其下属八家破产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八家子公司)的债权人;2,027,671,288 股由重整投资人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和财务投资人有条件受让(其中重整投资人合计受让 1,227,671,288 股转增股票、财务投资人合计受让 8 亿股转增股票),且重整投资人或财务投资人任一方持有众泰汽车的股权比例均不超过 29.99%。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使公司原控股股东铁牛集团的持股比例由 38.78%下降至约 15.51%。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
众泰汽车实施资本公积转增的股票已如期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到达众泰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相应的转增股票已完成过户。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江苏深商 0 0.00% 747,000,000 14.74%
深圳市国民数
字信息技术有 0 0.00% 381,000,000 7.52%
限公司
吉林众富同人
投资中心(有限 0 0.00% 30,000,000 0.59%
合伙)
深圳市万驰投
资合伙企业(有 0 0.00% 23,000,000 0.45%
限合伙)
深圳市力驰投 0 0.00% 19,000,000 0.37%
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叶长青 0 0.00% 14,671,288 0.29%
金贞淑 0 0.00% 13,000,000 0.26%
财务投资人 0 0.00% 800,000,000 15.78%
铁牛集团 786,250,375 38.78% 786,250,375 15.51%
黄山金马集团
15,048,492 0.74% 15,048,492 0.30%
有限公司
其他股东 1,226,372,421 60.48% 2,240,208,065 44.19%
总股本 2,027,671,288 100% 5,069,178,220 100%
注 1: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叶长青、金贞淑为江苏深商的一致行动人;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为铁牛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2:重整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持有的转增股票,已按照司法冻结的方式进行了锁定,其中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减持,财务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十二(12) 个月内不减持,但他们持有前述转增股票之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含子公司)进行协议转让、无偿划转、实施增资不受 前述持股锁定期限制。
本次权益变动后,财务投资人持股合计 800,000,000 股,持股明细如下:
财务投资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竺伟 100,000,000 1.97%
余超 20,000,000 0.39%
深圳市夏泰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00,000,000 1.97%
合伙)
上海简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3,600,000 0.27%
长春市众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0,000,000 3.95%
长春市硕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000 1.97%
湖南致博智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20,000,000 0.39%
(有限合伙)
东莞市余珩波科技企业(有限合伙) 6,000,000 0.12%
吉林省嘉德投资有限公司 12,000,000 0.24%
大连三地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 0.20%
海南指明灯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0 3.95%
深圳中科汇投资有限公司 18,400,000 0.36%
合计 800,000,000 15.7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