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15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 471,357,323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35%)的股东浙
商银行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3%,即不超过 151,276,432 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期间有回购、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二)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浙商银行持有公司股份 471,357,32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3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关于抵债资产处置要求予以处理。
2、股份来源:根据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2020)浙 0784 破 11 号之七十四《民
事裁定书》及(2020)浙 0784 破 11 号之七十五《民事裁定书》,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牛集团”)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的众泰汽车468,000,000 股股份依法抵债至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指定的浙商银行名下。铁牛集团因实施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铁牛集团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普通债权部分应分得的 3,357,323 股股票扣划至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指定的浙商银行名下。上述股份总计
471,357,3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35%。详情见浙商银行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商银行)》。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151,276,432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减持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本次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减持。
(二)承诺及履行
浙商银行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解除限售之日起 6 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承诺期间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遵守此承诺。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详情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
司关于 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三、相关的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关于抵债资产处置要求、二级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
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