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 华铁 公告编号:2024-047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请各位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炎黄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炎黄会计师事务所”)
3、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期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变更炎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2024年 6月13日 分别召 开第十 届董事 会审计委 员会2 02 4年第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北京炎黄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炎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炎黄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0日
3、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21号8层8-1
5、执行事务合伙人:曹丰良
截至2024年4月,炎黄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人,注册会计师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0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16,633.64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16,633.64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48,51 4. 85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6、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22年度年末数为12,231.30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7、诚信记录:炎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等。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曹丰良,2003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6月注册执业,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炎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前年度未向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
谢健,201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11月注册执业,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炎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前年度未向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王欢庆,1998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2月注册执业,2022年开始在炎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以前年度未向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炎黄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预计本期审计费用为160万元(该费用包含价外增值税款),预计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50万元(该费用包含价外增值税款),系按照炎黄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进行计算。预计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2月9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九年,2022年度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前期已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部分审计工作,由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受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2024年5月10日起至2024年11月9日止),无法在公司要求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变更炎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
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北京炎黄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炎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炎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变更炎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北京炎黄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全体董事同意变更炎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证照文件。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