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黄金 公告编号:2023-077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递交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于2023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7:00 在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北塔 30 层公
司会议室召开。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张莺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选举张莺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张莺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张莺女士简历
张莺,女,汉族,中共党员,1976 年 6 月生,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硕士研
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建设银行烟台市分行职员,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分析主管、预算科长,山东黄金地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山东黄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部长、财务总监。现任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张莺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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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