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塑股份 股票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04-018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04年8月6日在公司会
议室举行,由董事长冯兆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5名监事列席,会议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4年9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经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冯兆征先生、吴跃明先生、罗汉均先
生、吴耀根先生、张福培先生、丑建忠先生、朱义坤先生、曾庆民先生、李新春先生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朱义坤先
生、曾庆民先生、李新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2004年3月19日,公司2002年度配股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
股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3491.931万股。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207,231,860.77元,已于2004年4月14日全部到位,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验资,出具了验资报告。此次配股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491.931万元。
同时,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国
务院国资委颁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要求,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应对对外担保审批程序及
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做出规定。鉴于上述原因,特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作出以
下修订:
1、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345.06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40836.991万元。"
2、原第十九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额为37345.06万股,向发起人佛山市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发行14702.85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额的39.37%,该些股份
经佛山市政府授权由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持有;向发起人佛山市塑料皮革工业合作联
社发行11002.44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额的29.46%(该些股份已于2002年11月22
日转让给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向内部职工发行2139.77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
通股总额的5.73%;向社会公众发行9500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额的25.44%。"
修改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额为40836.991万股,向发起人佛山市国有资
产管理办公室发行14702.85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额的36.00%,该些股份经佛山
市政府授权由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持有;向发起人佛山市塑料皮革工业合作联社发
行11002.44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额的26.94%(该些股份已于2002年11月22日转
让给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15131.701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
股总额的37.06%。"
3、原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73,450,600股,其中:佛山市塑料工
贸集团公司持有147,028,500股,占总股本的39.37%;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持
有110,024,400股,占总股本的29.46%;内部职工股21,397,700股,占总股本的 5.73%;
社会公众股95,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5.44%"。
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08,369,910股,其中: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
公司持有147,028,500股,占总股本的36.00%;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持
有110,024,400股,占总股本的26.94%;社会公众股151,317,010股,占总股本的37.06%
。"
4、增加第一百条:"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涉及金额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10%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严格的审批程序。涉及金额高于公司最近经审
计的净资产值10%的对外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5、原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
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召集人在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前,应对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关联关
系的性质和程度作出充分说明。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应当回避。"
修改为:"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
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其中,授权范围内的风险投资
和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
董事会召集人在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前,应对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关联关
系的性质和程度作出充分说明。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应当回避。"
《公司章程》原第一百条及以后各条的序号以及条款中相互援引时提及的序号、《
公司章程》目录等根据以上修改作相应调整。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商品框架协议的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董事冯兆征先生和张福培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余七名董事一致表决通
过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商品框架协
议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董事冯兆征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余八名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述议案中,第二、三、四、五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决定于2004年9月10日上午9:30时在佛山汾江中路84号三楼会场召开
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八月十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兆征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1950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佛山市第八
届委员会候补委员,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轻工业系统劳动模范。历任佛
山市塑料皮革工业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佛山市人事局秘书科科长、副局长,1989年起任本
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1993年起任本公司董事长。现兼任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董事长、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跃明先生,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1955年6月出生,工学硕士,经济师,历
任佛山市塑料皮革工业公司人事科副科长、财务科副科长、副经理,1988年起任本公司副
董事长、副总经理,1992年曾挂职省计委外贸财经处副处长,原东方分公司负责人,2000
年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现兼任无锡环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东盛包装
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罗汉均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1954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
任原佛山市塑料一厂人保科科长、办公室主任,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总
经理助理。1998年起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兼任公司审计法务部总经理。
吴耀根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总工程师,1956年8月出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
师,广东省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佛山市第八届、第九届
政协委员。历任原佛山市塑料一厂技术科副科长、副厂长、原东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1998年起任本公司董事、总工程师。现兼任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总经理(
法人代表)、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福培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1942年9月出生,高中学历,助理经济师,
全国包装系统先进个人,全国轻工系统劳动模范。历任原佛山市塑料一厂厂长,原鸿基分
公司负责人。1998年起任本公司董事,2000年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现兼任佛山杜邦
鸿基薄膜有限公司总经理。
丑建忠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1967年5月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广
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现为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广东省
风险投资促进会副理事长。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义坤先生, 2001年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1967年8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法学硕
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律师,现任暨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曾庆民先生,2003年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1963年6月生,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
师,高级会计师,现任职于广东智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李新春先生,2003年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1962年10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
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广东经
济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