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 年 10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一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一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178,477,305.36 2,308,000,679.66 2,308,000,679.66 -5.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元) 1,069,059,707.34 1,042,082,299.26 1,042,082,299.26 2.59%
年初至
本报告期 报告期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 上年同期 末比上
本报告期 期增减 告期末 年同期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91,550,2 167,569,0 167,569 593,069,8 592,560, 592,560,
14.31% 0.09%
97.43 03.35 ,003.35 25.06 664.53 664.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569,797. -18,120,5 -18,120, 26,977,40 -10,540, -10,540, 355.93
净利润(元) 141.77%
76 81.74 581.74 8.08 904.27 904.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7,334,824. -19,084,3 -19,084, 27,312,32 15,239,1 15,239,1
138.43% 79.23%
利润(元) 19 66.72 366.72 3.86 23.12 23.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844,033 -76,162,11 18,209,2 18,209,2 -518.26
量净额(元) .50 7.52 41.68 41.6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60.00
0.007 -0.017 -0.017 141.18% 0.026 -0.01 -0.0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60.00
0.007 -0.017 -0.017 141.18% 0.026 -0.01 -0.0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1% -0.97% -0.97% 1.68% 2.56% -0.58% -0.58% 3.14%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17 年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保险公司除外)、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上市公司,原则
上均不得提前适用新金融工具和新收入准则,即应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
收入准则。
在新收入准则下,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影响不重大。
调整情况说明: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将“预收
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列示。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处置旧服务器
分) 1,192.2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专项项目奖励 及政府扶持资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762,250.00 金等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新冠疫情捐款 30 万,支付监
-928,092.06 管部门罚款 60 万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0,740.9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9,525.00
合计 -334,915.7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24,339 先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