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 高升 公告编号:2022-07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实控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违规对外担保余额为 77,803.82 万元,原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余额为 6,160.02 万元,共计 83,963.84 万元。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原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在未经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或授权的情况下,多次私自使用公司公章以公司名义作
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对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原实际控制人之关联方的融资
提供担保,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一、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担保余额为 77,803.82 万元,违规担保情况详
见列表:
违规担保 截至目前
序 债权人 被担保人 金额(万 公司承担担 违规担保 进展情况
号 元) 保类型 余额(万
元)
深圳市民信惠 民信惠保理受偿其他保证人部
保理有限公司 北京世宇天地 连带责任担 分还款,起诉标的变更为
1 (原名为“深圳 科技发展有限 4,000 保 3,262.40 3262.40 万元,公司积极应诉,
市国信保理有 公司 目前尚在审理中。
限公司”)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汐麟已撤销对公司的担保
上海汐麟投资 北京宇驰瑞德 连带责任担 请求诉讼,至今未再主张,律
2 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 20,000 保 0 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根
据九民纪要及新民法典相关规
定该担保应无效。
天津百若克医
药生物技术有 公司现控股股东已承接碧天财
限责任公司(原 北京宇驰瑞德 连带责任担 富债权,并已无条件解除上市
3 为北京碧天财 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保 0
富投资有限公 公司责任。
司)
中国华融资产 北京市神州百
管理股份有限 戏文化产业有 连带责任担 华融北分起诉标的 71136.74 万
4 公司北京市分 55,000 保 0 元,法院终审已裁决担保无效。
公司 限公司
宁波华沪银匙 北京市神州百 连带责任担 法院二审裁决公司承担 1/2 还
5 投资中心(有限 戏文化产业有 1,668.33 保 1,131.28 款责任,浙江高院驳回公司再
合伙) 限公司 审申请。
深圳市前海高 高搜易仲裁申请标的金额
搜易投资管理 蓝鼎实业(湖 连带责任担 53681.04 万元,公司积极应诉。
6 北)有限公司 44,610 保 53,681.04 经高搜易申请,2021 年 8 月 10
有限公司 日仲裁程序中止。
北京北洋博天 北京文化硅谷 连带责任担 北洋博天起诉标的 15072.20 万
7 商贸有限公司 资产运营集团 12,829 保 15,072.20 元,一审裁决公司担保无效且
有限公司 无责,二审审理中。
神州长城股份 北京卓越领创 连带责任担 债权未发生且担保已过期,根
8 有限公司 科技中心(有限 10,000 保 0 据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合伙) 认为该担保无效。
北京中泰创盈 蓝鼎实业(湖 连带责任担 中泰创盈起诉标的 1892.22 万
9 企业管理有限 北)有限公司 45,000 保 0 元,法院一审裁决公司担保无
公司 效且无责,二审裁决公司无责。
该笔借款根据合同担保已过
深圳市宝盈保 蓝鼎实业(湖 连带责任担 期,根据律师出具的《法律意
10 理有限公司 北)有限公司 1,418.09 保 0 见书》,认为依据九民纪要及
新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担保无
效。
天津百若克医 北京华嬉云游 公司现控股股东已承接朱凯波
药生物技术有 文化产业有限 共同借款 债权,并已无条件解除上市公
11 限责任公司(原 2,500 0
为朱凯波) 公司 司责任。
北京华嬉云游 蓝鼎实业确认其债权为
12 田恒伟 文化产业有限 4,715 共同借款 2,459.80 2459.80 万元,公司积极督促原
公司 实控人清偿。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嬉云游 蓝鼎实业确认其债权为
13 蔡远远 文化产业有限 4,000 共同借款 2,197.10 2197.10 万元,公司积极督促原
公司 实控人清偿。
合计 215,740.42 -- 77,803.82 --
二、资金占用情况
2018 年 7 月 18 日,原实控人违规使用公章,以公司名义作为借款人,韦俊
康、韦振宇作为担保人共同与董云巍、鄢宇晴签订了《借款及保证协议》,合同
约定借款金额为 4,000 万元,借款期限 3 个月,月利率 2.5%。2018 年 7 月 19 日,
董云巍、鄢宇晴按协议约定向原实控人关联公司北京文化硅谷资产运营集团有限
公司转账支付了 4,000 万元借款本金。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指定付款人已向债权
人及其指定收款人共支付借款本金、利息合计金额 858 万元。
2020 年 4 月 30 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公司需承担责任,需偿还本息合计
6,160.02 万元。公司已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中。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将密切关注并督促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并
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2、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