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 高升 公告编号:2021-23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由于原控股股东涉及的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问题尚未全部解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通过后仍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披露,因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上述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问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3.1条(四)“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第 13.3.2 条的“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相关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3 月 28 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股
票简称由“高升控股”变更为“ST 高升”,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由 10%变更为 5%,股票代码不变,仍为 000971。
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已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4 月 30 日开市
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高升”变更为“*ST 高升”。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5%,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971。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公司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所述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条第(五)项规定:“公司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公司原控股股东涉及的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问题尚未全部解决,正在陆续解决中。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情况,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但仍然属于规定的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综上,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如获批准,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 高升”变更为“ST 高升”,日涨停跌幅限制为 5%不变,股票代码仍为 000971。
四、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