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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71 深市 ST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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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升: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ST高升: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 高升  公告编号:2020-30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不变,仍为“*ST 高升”,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5%;股票代码不变,仍为 000971。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众环审字(2019)011762 号《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
票自 2019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亚会 A 审字(2020)0082 号审计报告。同时亚太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认为中审众环对高升控股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已经基本消除。2018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负值,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特向投资者做如下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971”;

  2、公司股票简称不变,仍为“*ST 高升”;

  5、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5%。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针对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采取措施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将持续跟踪上述相关工作的进展,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将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进行多元化布局,积极拓展利润空间;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专注于做优做强主业。

  2、严控费用开支,全面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完善业务管理流程,在制度层面保障公司规范运作,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3、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印章管理等内部控制体系,强化执行力度,保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将加强内部子公司管理,建立投后管理机制,实时跟踪并购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所在行业变化趋势,给予并购子公司必要资源共享,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增强市场竞争力,保障并购子公司稳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健发展。

  5、公司将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将在相关事项取得进展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一)如果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后有可能被实行暂停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如果公司因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被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面临有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秘办

  电话:010-82602278

  传真:010-82602628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8 号 IFC 大厦 A 座 20
层 2002 室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 O 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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