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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1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8-90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971,证券简称:高升控股)于2018年8月16日、17日、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规定的幅度,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次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董事会关注、征询、自查并核实:

    1、公司目前存在进展中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于2018年5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核准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凤琴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57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6号)。

    2018年6月12日,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
华麒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麒通信”或“标的公司”)已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核准了华麒通信的股东变更申请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1015776853)。华麒通信99.997%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华麒通信已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交易对方已完成标的资产的交付、过户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65号)。

    2、公司目前存在进展中的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计划

    2017年4月20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2号),基于对互联网云基础服务行业的广阔增长空间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韦振宇先生及其控制的实体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适时增持公司股份。

    由于公司后续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披露窗口期的限制,以及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等因素,导致实际控制人无法在2018年4月20日原增持计划到期前完成增持计划。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调整增持计划,实际控制人将原增持计划期限延长六个月(如存在敏感期、窗口期等相关规定不能增持的期间,增持期间相应顺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4日、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际控制
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1号)、《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51号)。

    3、公司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51号、160号)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所涉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并梳理,同时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征询并核实。根据核查情况,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更新后)。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暂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经进一步核实确认,除前述已披露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实体增持计划、重大资产重组和对深交所关注函回复所涉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还存在配套融资能否实施的风险。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5,383.00万元。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配套资金数额,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企业自有资金、发行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申请银行贷款等一系列方式筹集资金,以完成本次重组。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第十二节--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实体在增持计划期间内,可能出现无法按期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

    (三)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情形,实际控制人韦振宇作出承诺:将通过对韦氏家族及其实际控制人的部分关联资产(主要是华嬉云游数据中心部分机房楼)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的方式,尽快回笼资金,保证于2018年8月24日之前向上市公司清偿上述1.82亿元,在一个月内解除目前因担保对上市公司的账户查封等措施,彻底消除上市公司的担保责任。

    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未彻底解决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事项前,上述风险暂未解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经进一步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公司已于2018年7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8-69号),公司2018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0万元~4,000万元,
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由公司财务部初步估算得出,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六)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