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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调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04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8-41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

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振宇先生的通知,拟对其2017年4月19日

作出的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以下简称“原增持计划”)进

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增持计划内容

     2017年4月20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公告》(2017—32 号),基于对互联网云基础服务行业的广阔

增长空间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韦振宇先生及其控制的实体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适时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占披露原增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1.96%;不高于5,000万股,占披露原增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9.78%。增持金额不超过10亿元。

     二、未能如期履行增持计划的情况

     原增持计划披露后,实际控制人即着手设计增持方案、设立增持主体和筹措资金等工作。但由于公司后续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披露窗口期的限制,以及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等因素,导致实际控制人为期一年的增持期间实际上仅有约两个月的可供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实体未能实施原增持计划。实际控制人韦振宇先生对于原增持计划因各种因素未能及时履行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

     公司已预约于2018年4月14日披露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要求,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的30 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据此,公司目前正处于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的窗口期,实际控制人预计无法在2018年4月20日原增持计划到期前完成增持计划。

     三、本次增持计划调整的说明

     实际控制人仍计划继续履行增持计划,拟对增持期限和增持主体进行调整,根据公司股本变化调整增持数量,增持总金额仍不超过十亿元。具体如下:

     1、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根据实际控制人原增持计划,增持期限为自2017年4月20日增

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实际控制人拟将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期限延长六个月(如存在敏感期、窗口期等相关规定不能增持的期间,增持期间相应顺延)。

     2、增持主体

     根据实际控制人原增持计划,增持主体为实际控制人韦振宇先生及其控制的实体。实际控制人拟增加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增持主体。

     3、增持数量及金额

     根据实际控制人原增持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

占披露原增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1.96%;不高于5,000万股,占披露

原增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9.78%。增持金额不超过10亿元。

     公司于 2018年 3月 24 日披露了《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公告》

(2018-38号),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股本510,817,668股

作为股本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

股,该事项尚待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因上述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事项实施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增持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如下方式调整后计入增持计划的完成额,增持总金额仍不超过十亿元。

     计入增持计划的完成额的股份数量=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增持的股份数量/2

     实际控制人承诺在上述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调整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的规定,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的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就承诺变更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见。

     公司已按照上述规定及时召开了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调整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调整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