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6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
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星期
四)在蓝焰控股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翟慧兵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2,233,422,715.145 元。2021 年初母公司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110,031,225.01 元。2021 年度因全资子公司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分红 100,000,000.00 元,公司实现净利润 57,920,058.63 元,提取法定公积金 5,792,005.86? 元和扣
除 2020 年度分红 48,375,133.00 元后,2021 年末母公司报表账
面未分配利润为 113,784,144.78 元。根据利润分配相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来确定可分配利润,公司 2021 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13,784,144.78 元。
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67,502,66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8,375,133.00 元,剩余 65,409,011.78 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由于余孝民先生在控股股东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费用为 109 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3.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4.债券利率和还本付息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5.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6.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7.担保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8.赎回或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9.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0.债券的挂牌转让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1.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十一)、(十二)、(十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及《2021 年度薪酬方案》,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确认了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田永东先生、杨军先生、张慧玲女士、余春宏先生、丁宝山先生、石悦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6 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中关于确认董事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田永东先生、杨军先生、张慧玲女士、余春宏先生、丁宝山先生、石悦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6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董事会听取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余春宏先生、丁宝山先生、石悦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1年度述职报告(余春宏)》《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丁宝山)》《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石悦)》。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