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5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0,885,507股,发行价格为 6.9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317,109,998.3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098,094.9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98,011,903.32 元。上述募集
资金总额 1,317,109,998.30 元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全部存入公司账户,经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瑞华验字〔2017〕第 01710003 号)。
报告期初,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总计 574,172,733.17 元,其中,用于向山西
晋 城 无 烟 煤 矿 业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支 付 重 大 资 产 置 换 的 现 金 对 价
500,000,000.00 元 , 用 于 购 买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压 裂 及 钻 机 设 备
74,172,733.17 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443,397.73 元。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2,866,500.00 元,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
报告期末,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77,039,233.17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273,835.74 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35,246,505.89 元,其中募
集资金专户本金余额 720,972,670.15 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273,835.74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
司重新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 2016 年 6 月 7 日、7 月 8 日分别通过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7 年 3 月
21 日,公司(甲方)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双塔西街支行(乙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5260188000193475。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和“向晋煤集团支付重组现金对价 5 亿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有关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进行管理。
2017 年 3 月 21 日,公司(甲方)与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
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双塔西街支行(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丁方)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乙方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5260188000193393。该专户仅用于“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有关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蓝焰煤层气共有 2 个募集资金专
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 开户 银行账号 账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期末 备注
名称 银行 类别 募集资金余额
蓝焰 光大 75260188000193475 募集资 1,298,011,903.32 687,020,172.99累计扣除手续费的利息
控股 银行 金专户 净收入 14,201,862.84 元
蓝焰 光大 75260188000193393 募集资 48,226,332.90累计扣除手续费的利息
煤层气 银行 金专户 净收入 71,972.90 元
合 计 735,246,505.89
上表中,蓝焰煤层气专用账户截止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 48,226,332.90
元,其中 48,059,800.00 元于 7 月 16 日用于购置压裂设备及钻机设备,专户余额
166,332.90 元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备采购的尾款(含扣除手续费的利息),待符合采购合同约定条件时再行支付给设备供应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866,500.00 元,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
该项目有关实施进展如下:
1.L 型井工程,郑庄区块 33 口 L 型井钻井工程已完工,现有序开展后期工作。
尚未进入募集资金结算程序;
2.二次改造工程,该项目主要工程已完工,尚未进入募集资金结算程序;
3.压裂设备,第一套压裂设备已采购,第二套压裂设备部分配套设备已采购,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6,011,133.17 元;
4.钻机设备,已签署 3 台钻机设备的采购合同,部分配套设备采购到位,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28,100.00 元,主机设备进入制造周期。
详见附件: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为了提高募集资金投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
1.原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郑庄矿区、赵庄矿区、长平矿区”变更为“郑庄矿区”;
2.原募投项目中实施的“30 口 L 型井、150 口二次压裂井”变更为“33 口
L 型井、157 口二次压裂井”;
3.原募投项目中所购买的设备由“8 套钻机设备、1 套压裂设备”变更为“6套钻机设备、2 套压裂设备、1 套膜制氮设备和 1 套连续油管设备”。
4.取消铺底流动资金。
以上变更事项已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
2020-02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报告期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866,500 元,用于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8 日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本金金额 1,298,011,903.32 半年度投入募集资 2,866,500.00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27,61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27,61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577,039,2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