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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7

长源电力: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21-127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12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经确认,公司 3 名监事均收到
会议通知。根据会议程序要求,3 名监事参与了会议表决并于 12 月 16 日前将表
决票传真或送达本公司。表决票的汇总工作于 12 月 16 日在一名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的监督下完成。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的刘宏荣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二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会议同意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8)。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单位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加快电费资金的回笼,压降应收账款余额,提高公司流动资产周转率,也有利于降低带息负债规模,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改善财务状况。本次交易涉及保理预付款利息,经双方协商确定,综合资金成本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在同期同类型业务中处于较低水平,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成果及当期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会议同意公司所属单位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所属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9)。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宏荣,男,1963 年 10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一级建
造师,现任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一级业务总监。先后任武警水电独立支队工程队队长,武警水电第三总队司令部工程股副股长、副支队长兼参谋长、支队长、副总队长,武警水电指挥部后勤部总经济师(副师职);在国电云南阿墨江发电公司任总经理,在国电云南分公司(国电云南电力公司)任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国电云南阿墨江流域发电公司总经理,在国电广西分公司任总经理兼党组副书记,在国电广西电力公司任总经理兼党组副书记、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在国家能源集团广西公司(神华广西分公司)任董事长兼党委书记等职务。

    刘宏荣先生与董事赵虎、袁光福、刘志强、朱虹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持股 72.79%)推荐人选,此外与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通过指定网站核实,刘宏荣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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