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21-128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批复
《关于核准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8 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2 亿元。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并与相关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拟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如下: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武昌支行 2053105016000172
三、授权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相关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