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条目 原内容 新修订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二)与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司合并;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三)将 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者股权激励;
或者股权激励;
第二十三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 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
购其股份的。
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五)将 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六)公 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股东权益所必需。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第二十九条 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 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
间限制。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本条第一款规定
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
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
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
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
连带责任。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计划;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 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工持股计划;
第四十条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决定的其他事项,其中包括达到如下标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准的交易和担保行为(反担保除外)。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 决定的其他事项,其中包括达到如下标
审议的担保行为包括: 准的交易和担保行为(反担保除外)。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审议的担保行为包括: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担保; 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保;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3)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十的担保;
联方提供的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股东大会的上述职权不得通过授 对象提供的担保;
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5)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代为行使。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的上述职权不得通过授
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代为行使。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半数以上独 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
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 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
第四十六条 面反馈意见。 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 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
告。 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