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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1

天保基建: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63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
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1 年 12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全体董事夏仲昊先生、侯海兴先生、王小潼先生、尹琪女士、严建伟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共 7 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仲昊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对会议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张忻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忻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动原因,张忻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忻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忻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张忻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明先生、董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公司副总经理赵明先生简历:

    赵明,男,汉族,1980 年 12 月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高
级工程师。历任天津六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土建工长、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建工程师、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基建专
员、主管、高级主管。2017 年 1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总经理。2020 年 1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本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
2020 年 7 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

    赵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副总经理董俊先生简历:

    董俊,男,汉族,1983 年 9 月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历
任天津国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员、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配套组员工、副经理。2014 年 11 月至2017 年 6 月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本公司园区事业发展部经理。2020 年 7 月起任本公司总
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

    董俊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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