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2-032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出席会议董事 9 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
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7 月 23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 2022-033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
制选举。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
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适时继续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总额不超过 1.50 亿元,承兑汇票期限为 6 个月,额度释放后循环使用,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原额度同时终止。具体事宜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7 月 23 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 2022-034 号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