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1-026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1 年 4 月 21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1 年 4 月 20 日-2011 年 4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1 年 4 月 20 日 15:00 至 2011
年 4 月 2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宝山宾馆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创奇先生。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 122 人,代表股份
164,097,2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04%。
2、出席现场股东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161,533,4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1
人,代表股份 2,563,7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
兴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申请 A 股配股资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164,097,228
股,其中同意票 163,342,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4%;反对票 645,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9%;弃权票 108,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A 股配股方案的议案》,本议案为特别
决议议案,各项内容表决情况如下:
(1)配售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164,097,228
股,其中同意票 163,326,4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3%;反对票 690,4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2%;弃权票 80,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
(2)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164,097,228
股,其中同意票 163,326,4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3%;反对票 690,4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2%;弃权票 80,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
(3)配售价格及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164,097,228
股,其中同意票 163,348,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4%;反对票 718,3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4%;弃权票 30,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
(4)配售对象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164,097,228
股,其中同意票 163,326,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3%;反对票 690,4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2%;弃权票 80,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
(5)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164,097,228
股,其中同意票 163,326,4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3%;反对票 690,4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2%;弃权票 80,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
(6)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164,097,228
股,其中同意票 163,328,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3%;反对票 690,4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2%;弃权票 78,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
(7)承销方式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164,097,228
股,其中同意票 163,326,4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3%;反对票 690,4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2%;弃权票 80,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
(8)配股方案实施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164,097,228
股,其中同意票 163,326,4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3%;反对票 692,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2%;弃权票 78,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
(9)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164,097,228
股,其中同意票 163,326,4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3%;反对票 690,4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2%;弃权票 80,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报告》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164,097,228
股,其中同意票 163,302,8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2%;反对票 534,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3%;弃权票 260,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6%。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A 股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可行
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164,097,228
股,其中同意票 163,302,8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2%;反对票 534,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3%;弃权票 260,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6%。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A 股
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164,097,228
股,其中同意票 163,302,8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2%;反对票 534,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3%;弃权票 260,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6%。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兴业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庆国、柳向阳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
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兴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