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1-021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1 年 3
月 21 日下午在石嘴山市宝山宾馆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
实到 5 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张慧珍女士主持,经过讨论审议: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申请 A 股配股资格的议案》。
为了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申请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事宜。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将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组织
机构健全、运行规范、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
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
合国家相关规定,公司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配股的
各项规定,具备 A 股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A 股配股方案的议案》。
1、配售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配售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1.00 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640万股为基数,按不超过每10股配3股的比
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本次可配售股份共计不超过10,652万股。若
本次配股实施前公司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方式等导
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可配售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最终配售比例及数
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全额认配其
可配股份。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配售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配股的定价依据:
(1)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和公司的发展前景;
(3)参照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及市盈率状况;
(4)遵循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本次配股价格:
在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依据本次配股确定
的定价原则,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价格由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的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股股权
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方案后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56,654.42万元,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 投资总额
投入额
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靶材高技 宁发改备案 8,804.00
1 5,804.00
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2010]8 号
铌及铌基材料高技术产业化示 宁发改备案 7,075.00
2 7,875.00
范工程 [2010]3 号
年产 3000 吨钛及钛合金高技 宁发改备案 28,485.64
3 72,477.00
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2010]4 号
60 吨/年一氧化铌高技术产业 宁经信备案 12,285.78
4 12,285.78
化项目 [2011] 7 号
5 偿还银行贷款 40,000.00
合计 56,654.42
上述五个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56,654.42万元。如本次配股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
筹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
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由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具有不
确定性,为把握市场机遇,使投资项目尽早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前,公司拟将根据资金状况进行先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6个月内向全体股
东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以代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配股方案实施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实施完成后的全体股东
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