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0-022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土地重大投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09 年,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控股
股东球镍及镁合金生产线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资产所占
用土地位于银川经济开发区,土地总面积205.09 亩。详细内容详见
2009 年8 月11 日2009-30 号公告。
由于银川市土地规划的变更,此宗土地用途由工业用地改为商住
用地。近期,经公司与政府充分协商,同意公司所拥有的该宗土地使
用权用途由工业变更为商住,公司需补缴土地用途变更差价款
18,704.50 万元。对于规划调整后公司搬迁将发生的损失,市政府给
予搬迁补偿15,355.50 万元。扣除该搬迁补偿金额后,公司应缴纳土
地出让金3,349 万元。
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后,将适时对该宗土地上的
工业资产进行搬迁和重建,初步拟定重建地址为宁夏石嘴山市经济开
发区。在搬迁完成后,利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东方钽业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开发平台积极推进该宗商住用地的开发工作。
本次交易有关议案已经本公司2010 年7 月28 日召开的四届第二
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交易方介绍
出让方:银川市国土资源局
通讯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143 号
邮政编码:75001
三、交易标的
拟购买位于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庆丰街西侧、纬十路南侧面积为
205.09 亩的土地使用权。
公司与银川市国土资源局所要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事宜,公司将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购买此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是在宁夏区人民政府实施大
银川的政策背景下,银川市人民政府同意公司原工业用地政策性变更
为商住用地。此次投资,一方面能够解决公司搬迁损失的弥补,另一
方面如对该地进行商住开发,将会给本公司未来的经营产生非常有益
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四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7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