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股东大会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案基本情况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南城投”)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函,希望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拟提交的《关于延长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同意将中南城投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陈锦石、陈昱含、辛琦、唐晓东、胡红卫、曹永忠、施锦华回避表决。
在议案中中南城投称,为了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场稳定,2021 年初其承诺
将在 2021 年 1 月 13 日起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间的可交易日,以公司 2021 年 1 月 12
日总股份 3,821,704,794 股基数,通过公开市场增持不低于 1%、不高于 2%公司股份,即增持不低于 38,217,047 股,不高于 76,434,096 股。受政策调控、行业调整、疫情
和其自身具体情况等因素影响,2021 年 1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其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4,239,327 股,占 2021 年 1 月 12 日
公司总股份的 0.37%。没能完成增持计划,对此其向公司和投资者表示深深歉意!
中南城投称考虑自身和市场的客观情况,为了寻求公司和股东的理解,中南城
投向公司股东大会申请延长其增持计划的实施截至日期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增持
数量不变。增持仍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等公开方式,只可以在监管规则允许的可交易日进行,增持股份须遵守买入后六个月内不能卖出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锁定期限的要求。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中南城投具备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股东大会提案资格,其提案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在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该议案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控股股东中南城投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股东大会提案资格。中南城投准备提交股东大会的《关于延长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议案》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在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有关议案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控股股东中南城投提交的议案核实后认为:
控股股东中南城投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股东大会提案资格。中南城投准备提交股东大会的《关于延长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议案》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在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内,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有关议案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中南城投《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