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157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称“2018 年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50,721,000 份,占 2018 年计划授予期权总量的 21.81%。有关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新增股份将占公司目前总股份数的 1.34%。
2、有关期权将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3、有关期权的激励对象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有关期权行权事宜尚需有关机构核准,公司将另行公告。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事宜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 年计划首次授予期权实施情况概要
1、简述
2018 年 8 月 9 日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8 年计划,
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 23,260 万份期权,其中首次授予 21,580 万份,预留 1,680 万
份。
期权有效期自授予日起不超过 48 个月。首次授予的期权在等待期结束后分三期行权,每个行权期 12 个月。三个行权期行权数量分别为首次授予期权数量的33%、33%和 34%。
2、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独立董事就 2018 年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18 年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做出了核查说明。
2018 年 8 月 9 日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8 年计划。
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决议以 2018 年 8 月 13 日为授予日,向 4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580 万份股票期权,
期权初始行权价 6.33 元/股。2018 年 9 月 26 日首次授予的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简称:中南 JLC2,代码:037068。
3、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变动情况
2019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和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 司实施 2018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将首次授权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6.33 元/股调整为 6.21 元/股。
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和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 2019 年度
分红派息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将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6.21 元/股调整为 5.93 元/股。
4、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安排
类别 行权期 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 2019 年 8 月 13 日至 2020 年 8 月 12 日 33%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 2020 年 8 月 13 日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 33%
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 2021 年 8 月 13 日至 2022 年 8 月 12 日 34%
若达到 2018 年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在以上行权期的可行权日内
行权。
二、符合有关期权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 2018 年计划首次授予期权中第二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经结束,公司和激
励对象满足 2018 年计划规定的如下行权条件:
序号 2018 年计划规定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所列情形,满足条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列情形,满
不适当人选; 足条件。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通合伙)审计的公司 2019 年合
公司 2019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投资性 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
3 房地产应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影响后的净利润较 2017 年增 除投资性房地产应用公允价值
长率不低于 560%。 计 量模式 影响后 的净利 润
40.29 亿元,相比 2017 年增长
568%,满足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有关激励对象 2019 年考核等
4 年度考核等级为 A、B 或 C。 级达到上述要求,满足条件。
董事会认为 2018 年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计划
的实施与已披露的 2018 年计划不存在差异,同意 31 名激励对象的 50,721,000 份
期权在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三、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行权股票来源: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2、行权价格:5.93 元/股。根据 2018 年计划,出现行权价格需要调整的情形
时,公司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可行权期权数量:50,721,000 份,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激励对象 职位 授予期权数 已行权数量 本次可行权 占 2018年计划授予
期权数 期权总量的比例
董事 辛琦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8,000,000 2,640,000 2,640,000 1.13%
董事 姚可 董事 8,000,000 2,640,000 2,640,000 1.13%
董事 唐晓东 董事 8,000,000 2,640,000 2,640,000 1.13%
董事 胡红卫 董事、副总经理 3,600,000 1,188,000 1,188,000 0.51%
高级管理 梁洁 董事会秘书 2,400,000 792,000 792,000 0.34%
人员
其他人员 共 26 人 产业管理人员 123,700,000 40,821,000 40,821,000 17.55%
合计 153,700,000 50,721,000 50,721,000 21.81%
2018 年计划首次授予期权其他激励对象持有的期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5、可行权日:2020 年 8 月 25 日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间的交易日。具体可行
权日的起始时间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完成为准,而
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按规定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的应
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期权不得行权,将按规定予以注销。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如下: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