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156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称“2018 年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4,413,750份,占 2018 年计划已授予期权总量的 1.90%。有关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新增股份将占公司目前总股份数的 0.12%。
2、有关期权将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3、有关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有关期权行权事宜尚需有关机构核准,公司将另行公告。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 年计划预留授予期权实施情况概要
1、简述
2018 年 8 月 9 日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8 年计划,
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 23,260 万份期权,其中首次授予 21,580 万份,预留 1,680 万
份。
期权有效期自授予日起不超过 48 个月。预留授予的期权在等待期结束后分三期行权,每个行权期 12 个月。三个行权期行权数量分别为预留授予期权数量的33%、33%和 34%。
2、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独立董事就 2018 年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18 年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做出了核查说明。
2018 年 8 月 9 日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8 年计划。
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决议以 2018 年 8 月 13 日为授予日,向 4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1,580 万份期权,
期权初始行权价 6.33 元/股。2018 年 9 月 26 日首次授予的期权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简称:中南 JLC2,代码:037068。
2019 年 8 月 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以 2019 年 8 月 5 日为授予日,向 53 名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授予 1,680 万份预留期权,期权初始行权价 8.54 元/股。2019 年 9 月
3 日公司有关期权完成相关登记手续,简称:中南 JLC4,代码:037081。
3、预留授予期权行权价格变动情况
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和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 2019 年度
分红派息方案,根据有关规定,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8.54 元/股调整为 8.26 元/股。
4、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安排
类别 行权期 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 2020 年 8 月 5 日至 2021 年 8 月 4 日 33%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 2021 年 8 月 5 日至 2022 年 8 月 4 日 33%
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 2022 年 8 月 5 日至 2023 年 8 月 4 日 34%
若达到 2018 年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在以上行权期的可行权日内
行权。
二、符合有关期权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 2018 年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经结束,公司和有关
激励对象满足 2018 年计划规定的如下行权条件:
序号 2018 年计划规定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所列情形,满足条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列情形,满
不适当人选; 足条件。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通合伙)审计的公司 2018 年合
公司 2018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投资性 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
3 房地产应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影响后的净利润较 2017 年增 除投资性房地产应用公允价值
长率不低于 240%。 计量模式影响后的净利润 20.9
亿元,相比 2017 年增长 246%,
满足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有关激励对象 2019 年考核等
4 年度考核等级为 A、B 或 C。 级达到上述要求,满足条件。
董事会认为 2018 年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计划
的实施与已披露的 2018 年计划不存在差异,同意 37 名激励对象的 4,413,750 份期
权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三、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行权股票来源: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2、行权价格:8.26 元/股。根据 2018 年计划,出现行权价格需要调整的情形
时,公司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可行权期权数量:4,413,750 份,具体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 职位 授予期权数 本次可行权 占 2018年计划授予
期权数 期权总量的比例
共 37 人 产业管理人员 13,375,000 4,413,750 1.90%
注: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计划其他预留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持有的期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5、可行权日:2020 年 8 月 25 日至 2021 年 8 月 4 日间的交易日。具体可行权
日的起始时间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完成为准,而且
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按规定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的应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不得行权,将按规定予以注销。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可行权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关期权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上市条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有关期权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此发生变化。如果有关期权全部行权,对公司各期损益不产生影响,公司总股份将增加 4,413,75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 0.12%,公司未来每股收益将受到相应影响,股东权益将因此增加 3,645.76 万元。
期权行权后公司将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六、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等待期将期权成本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根据期权的会计处理政策,在授予日后,公司不对期权的价值进行重新评估。
七、有关期权行权募集资金管理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1、有关期权行权募集资金将存储于专用账户,作为公司自有资金。
2、有关期权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八、不符合条件的期权处理方式
根据 2018 年计划,期权有效期过后,已授出尚未行权的期权不得行权。失效的期权将按规定注销。
九、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8 年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8 年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不存在有关规定要求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有关激励对象不存在有关规定要求的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
2、有关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规、有效。
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18 年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获准行权的激励对象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有关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